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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老师持发令枪抢劫他人被刑拘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08年09月24日12:45  新华网

  记者昨日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了解到,持枪挟持、抢劫他人的乌兰中学体育老师青某被该局刑事拘留。

  据了解,9月5日19时许,呼和浩特赛罕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接到报案称:在内蒙古电影制片厂对面的爱购超市,两名20多岁的女子因为购物和该超市保安赵某发生纠纷。其间,两名女子叫来一名男子。该男子来到超市后,掏出一把发令枪,持枪将赵某拉上自己驾驶的银灰色夏利车,又在林业厅家属区对面路边接了一名青年男子,二人在车上不断向赵某发威,恐吓赵某,后把他拉到罗家营附近扔下车,下车时还感觉不解恨,朝赵某的左肩开了一枪,并且把赵某的一部价值1000多元的手机抢走。二中队接到赵某的报案后,立即展开侦查工作。

  正当该中队民警在紧张排查时,9月13日,民警接到另一起报案称:有人在金宇文苑某饭店持枪闹事。巡逻民警及时赶到现场,成功把犯罪嫌疑人移交到了该中队。民警根据这名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及现场收缴的发令枪,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青某(男,28岁,大学文化,乌兰中学体育老师)可能就是9月5日挟持、抢劫爱购超市保安赵某的犯罪嫌疑人。但是,面对讯问,青某拒不交代。在确凿的证据和强大的心理压力下,犯罪嫌疑人青某对在9月5日携带学校的发令枪威胁、恐吓、抢劫赵某和9月13日在金宇文苑某饭店持发令枪闹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(新华网内蒙古频道-北方新报 高瑞锋 宏岩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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